“革命老区”是一个特定的政治历史概念,最早是毛泽东提出的。
经国务院批准,
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根据地的划定标准:一是曾经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;二是有革命武装;三是发动了群众,进行了打土豪、分田地、分粮食牲畜等运动;四是建立了工农政 权,并进行了武装斗争,坚持半年以上时间。
抗日根据地的划定标准:一是曾经有中国共产党的组织;二是有革命武装;三是发动了群众,进行了减租减息运动;四是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,并进行了武装斗争,坚持一年以上时间的。
划定革命老根据地1979年是以生产大队为单位。如果一个公社内,属于革命老根据地的生产大队超过半数,这个公社可算作革命老根据地公社。1984年农村体制变更后,撤销公社变为乡镇,生产大队变为行政村。现在一般对革命老 区划分为四类:一个县(市、区 )中,如果有老区乡镇的数量占全县(市、区)乡镇的90%以上,该县(市、区)则属于一类老区县(市、区);如果占50~89%则为二类老区县(市、区);如果占30~49%,则为三类老区县(市、区);占30%以下则为四类老区县(市、区)。